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9- 08浏览次数:字号:[ ]

2020年420日政协第八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427日至428日在北岙召开,会期2天。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