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市场优化 助推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6-10-16浏览次数:

关于促进市场优化 助推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提案人:经济界  执笔人:何晓洁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做好新能源车险是财险行业政治性、人民性的重要体现,是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目前实践来看,洞头区新能源车险经营过程中仍然存在经营可持续性承压、投保渠道畅通性不够、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调整滞后等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经营亏损情况较为突出。2025年上半年,洞头区新能源车险赔付率高达116.32%,其中,人保财险洞头支公司承保新能源车险3589单,亏损250.58万元。另外,2024年,国寿财险洞头支公司承保新能源车险559单,亏损55.76万元。一方面反映出财险公司在承保业务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另一方面,若持续亏损,财险公司将收缩承保范围、提高承保门槛,不利于市场供给稳定。

(二)投保渠道畅通性仍然不够。2025年1月25日上线的“车险好投保”平台为高赔付风险新能源汽车提供线上投保窗口,但洞头区保险机构间落地效果不一。洞头区7家财险公司中仅3家保司通过该平台承保新能源车辆,保单合计67件,保费收入合计14.91万元,其余公司未通过该平台参与承保。初步分析,“车险好投保”平台在推广环节做得不够,社会公众感知度不高。同时,对辖区内财险公司的内部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发现存在消费者反馈在该平台投保过程中存在投保流程复杂、线上操作不便捷等问题,并反映在操作中缺乏有效指导,用户体验较差。
  (三)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调整滞后。当前洞头区大部分财险公司仍未完全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从[0.65—1.35]扩展至[0.5—1.5],新能源车险保费下浮空间受限。据调研情况来看,太保财险等仍沿用旧范围,中华财险选择性上浮高风险车辆费率,未对低风险车辆下调保费;人保财险未明确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系数浮动范围调整不及时的原因在于财险公司存在经营顾虑,若贸然扩大范围,低风险车型费率降低至更低水平,高风险车型的数量规模与保费加价空间有限,会进一步导致保费收入缩水,加剧险企承保压力,使机构陷入“保费降、亏损增”的境况。
 二、建议

(一)以服务效能提升为目标,压实保司宣传推广“好投保”平台的主体责任。以消费者投保体验为核心,督促保司引导不同风险等级的车主通过“好投保”平台完成自主智能投保,持续提升平台实际使用率;引导机构数智化转型与加大技术赋能力度,推动投保模式从传统粗放的手工承保,向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升级,依托大数据等技术优化核保流程,切实提升投保便捷性。同时,建立健全服务质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投保平台使用率、平台相关投诉量及处理效率等关键指标,纳入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体系;强化对保险公司的非现场监管检查,对考核未达标的机构采取约谈、限期整改、公开通报等措施,提升车险服务质量。
 (二)以机制优化为抓手,自上而下进行调整系数区间,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制定并明确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区间调整的监管要求与实施路径,督促保险机构严格对标监管标准,从总公司、分公司到支公司逐级压实责任、落实政策,确保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全面覆盖[0.5—1.5]区间。同时,引导保险机构以精算费率为基础,结合车主驾驶习惯、车辆使用场景、历史理赔数据等多维度风险指标确定具体系数,通过差异化系数浮动实现风险与费率的精准匹配,从定价源头切实提升保费对风险的覆盖能力。

(三)以产品创新为驱动,丰富保险产品种类,全面提升风险覆盖面。推动保险公司加快新能源车险产品创新步伐,加速推动产品供给从“单一化”向“多元化适配”转型,围绕新能源汽车“用途场景多元化、需求层次细分化”的特征,指导保险机构推出“基本+变动”新能源车险组合产品,例如开发家用车网约运营组合产品,支持车主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灵活投保。同时,通过产品定制化精准匹配消费者,满足市场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聚焦智能驾驶风险,创新推出智能驾驶功能专属责任补充产品;重点研发“车电分离”模式车险产品,降低高风险车型车主的综合投保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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