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八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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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政协第八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各界别和广大政协委员,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一个主平台、两个样板、五个岛”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反映民意。至会议提案截止时间,共收到提案105件。根据提案工作有关规定,初步审查立案101件,并案处理后为98件。其中,集体提案5件,委员个人提案93件。未立案的4件提案,将作为意见建议转送相关部门参阅。 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选题准确、建议具体、格式规范,绝大部分都经过实地调研,“不调研不提案、不调研不建言”的风气日益浓厚,许多提案经过修改后重新提交,质量为要的理念不断强化。在立案的提案中,经分类统计: 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11件,占总数的11.22%。主要内容有:加强信用洞头建设、提高国防教育水平、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支持人才本地化、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等等。 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9件,占总数的19.39%。主要内容有:推进“生命科学岛”建设、培育发展蓝色康养产业、规范养殖用海管理、推进“两菜”产业发展、推行旅游“一票通”,等等。 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17件,占总数的17.35%。主要内容有:深化“海霞”品牌文化、推进职业教育优化、规范网络教学管理、增设职工活动场所,等等。 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42件,占总数的42.86%。主要内容有: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重启北岙街道中心街改造、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等等。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9件,占总数的9.18%。主要内容有:加快推进蓝色海湾整治、加强花园村庄后期养护、发展生态观光农业、设立“有害垃圾清运日”,等等。 对立案的提案,大会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二次审查立案,提交区政协常委会审议后,及时会同区委办、区府办对提案进行集中交办。对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及时交办。区政协将采取多种方式跟踪督办协办,推动提案办理协商,促进意见建议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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