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并举 破解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难题
发布日期:2020-08- 18浏览次数:字号:[ ]

据洞头区政协委员、社科联主席陈坤沈反映:近年来,浙江省通过文化礼堂建设,探索出一条推动农村精神文化建设的新路,打造一大批惠民文化品牌,为文化振兴助推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让基层群众身有所憩、心有所寄、梦有所圆,对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升乡风文明,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日常建设运用过程中,仍发现不少问题。

一、人才队伍短缺制约着农村文化礼堂的发展。近年来,虽然文化礼堂的覆盖率高,乡村舞台、农家书屋、村级广播室、文体活动室等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基本达到100%但是,文化礼堂活动的次数还较少,频率还较低,普遍存在缺乏专业文艺人才指导和缺乏年轻人参与的问题,文艺活动内容较为单一,层次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基层文化队伍比较薄弱,文艺团队人员流动性大,文化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能够积极引导、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人员还非常有限。调查发现,基层管理人员普遍反映缺乏策划、组织、编排等高水准的业务指导,对市、区送来的优质文化服务需求旺盛,各类培训也供不应求。

二、经费投入相对不足文化礼堂的建设运行维护,主要以县(市、区)级财政补助为主,随着文化礼堂越建越多,县(市、区)级财政较难负荷每一家文化礼堂的全部开支,如果文化阵地自身无“造血”功能,过多依赖上级部门“输血”,那么其后续活动开展必然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而且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对文化礼堂的支持也是先天不足,文化建设缺乏社会支撑。例如,在此次抗疫战中,村级户外广播系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部分村居因户外广播长期未使用,广播系统设备、线路损坏,维修经费较为庞大。

三、新建文化礼堂的布局规划与现实差距较大不少地区已实现常住500人以上的村居文化礼堂全覆盖,但仍有不少户籍500人以上的村居还未建设文化礼堂,这些村居基本上属于“空心村”,存在无可建场所、经济薄弱、人口稀少等客观因素,缺乏文化礼堂最基础的建设条件,是文化礼堂建设过程中的硬骨头。但根据省委的建设要求,户籍500人的村居必须建设文化礼堂,街道(乡镇)、村居为了完成任务,要花费较大代价去建设文化礼堂,可能存在建设较为简陋、无人使用、无活动开展的“空心”文化礼堂,对这些村居是否有建设文化礼堂必要性还有待商榷。

为此,建议

实施文化协会驻堂制。“协会驻堂制”为突破口,鼓励市、县两级文化协会定期或不定期进驻村居文化礼堂等宣传文化阵地,开展文化活动、文艺表演的策划、组织,壮大惠民文化服务队伍,改变当前单存依靠乡、村两级文化队伍的窘迫局面省级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培训每年举办1—2期面向县、乡两级,且经常进驻村居文化礼堂的文化协会骨干培训班,切实激发基层文化协会创业创新活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地方特色文化人才对经常进驻村居文化礼堂的文化协会,根据“驻堂”情况,每年予以一定的经费补助;对在服务村居文化礼堂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县、乡两级文化人才予以表彰,充分调动文化协会和文化人才服务村居文化礼堂的积极性。

二、倡导资金来源众筹制探索多元投入模式,引导更多的民间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文化礼堂的建设、管理,使资金从宣传文化系统“内循环”转向社会的“外循环”,推动文化礼堂自身常态化运行发展,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例如倡导在村居文化礼堂召开乡贤茶话会,筹集建设和运行补助资金对投资参与文化礼堂建设的企业,可以在礼堂的显著位置宣传企业文化,也可以邀请企业负责人参与文化礼堂的活动,提高其社会影响力

三、落实礼堂建设共享制根据村居实际,建议省委宣传部将《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实施纲要(2018—2022年)》“户籍500人以上的村居”建设标准,更改为“常住500人以上的村居”也可以跃出“一村建一礼堂”的固有思维框架,以村居实际情况出发,整合村居现有资源,通过村村或者多村合建、共育的建设模式,实现文化礼堂共享、文化服务共兴、文化活动共办,或者对建设基础条件较差的村居,降低建设标准,通过建设具备文化礼堂功能的场馆,采取以文化礼堂功能覆盖的形式建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