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关于同意朱玲爱等同志辞去区政协常委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1- 19浏览次数:字号:[ ]

(2024119日政协第九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洞委干〔2024〕8号文件精神,经政协第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同意朱玲爱(女)、颜厥苗等2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辞去政协第九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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