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关于高海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1- 19浏览次数:字号:[ ]

(2024119日政协第九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洞委干〔2023〕78号文件精神,经政协第届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高海龙同志为政协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免去颜厥苗同志的政协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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