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社融合发展的协商建议
发布日期:2021-08- 23浏览次数:字号:[ ]

实施村社规模优化调整,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大势所趋,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有力实践,更是对社会基层治理的一次考验和提升,对洞头的全域协调发展尤其意义重大。2019年,我区率全市之先完成了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全区19个涉调村的村民表决平均赞成率达到97%以上,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如何将村社真正融合,推进洞头海岛的乡村振兴进程,高效高质写好村社融合后半篇文章,还需要各部门、各基层干部克难攻坚,想方设法谋划推进。

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后,一些现实的问题和矛盾逐渐浮出水面,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心融合还需一个过程。各自然村都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宗族血缘关系、相对独特的村落文化习俗以及各式各样的村邻关系,群众的地缘观念较强,仍然以调整之前的某某村自称。如何让居民群众跳出片区、带入社区,密切村民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社组织之间的关系,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更有参与感和获得感,仍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磨合。

二是三资融合尚未完全到位。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后,尽管面上所有的行政村已实行了统一账户管理,但是原行政村的资金私下里还是由原村独立核算,行政村的“三资”并未真正融合。而村改社区后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然保留,原来各村的资产不平衡,集体资产也各有不同,在新的利益分配时会出现分歧,涉及到原片区的经济建设,重大项目设施等还是回到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表决,新社区普遍存在并村不并资产现象,难以形成发展合力。

三是新村社发展规划有待跟进。对新村(社区)发展方向还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和明确的目标,对新村(社区)未来的发展还处于摸索阶段,除了整体规划上缺位外,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上,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是村社治理能力有待提升。新社区成立后,原村土地征用、计划生育等政策处理所遗留的问题较多,各个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且个别村(社)干部心思不在村务管理和发展上,这些都是新村(社区)治理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委员们建议:

一、要充实“里子”,实现人心融合。村社融合的“重心”是人心的融合,要千方百计让新社区居民能够“安心、开心、聚心”。要强化民生为本观念,进一步推进社区规划,优化社区的资源配置,提升居住环境,让居民住得“安心”。要关注精神需求,结合居民结构特点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增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转变居民的思想观念,让居民生活得“开心”。要强化文化认同,加大宣传传统文化,多形式保留乡村记忆,增强文化归属感,使乡村文化发挥“聚心”的作用。

二、要兜实“底子”,加速资产融合。村社融合的“核心”是三资融合,要在不影响原有经济基础上,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各融合村落以资金、土地、技术等方式入股,采取“保底收益+分红”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其中分红应有新村社的占比,只有这样才会不断壮大新村社新村社有力量了,才会引领村社融合的更新迭代,促进乡村振兴、“三农”发展。同时,要加大引导扶持力度,促进集体资产的融合。对融合发展工作做得实、融得好的新村(社区),优先安排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优先落实各类资金补助,全面助推新村(社区)融合发展。

三、要谋实“路子”,助推发展融合。村社融合的“关键”在于发展融合,村社调整对村社发展资源进行了统筹和优化,如何实现“五指成拳”,更有力地推进高质量发展,让老百姓“有盼头”,是村社融合的关键。要顺应居民核心利益诉求,积极探索村集体资产增值途径,通过公开市场化运作和稳定持续收益等方式,实现新村社“内生式发展”。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共同参与村社建设,实现新村社“跨越式发展”。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抓好村社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实现新村社“融合式发展”。

四、要搭实“架子”,促进治理融合。村社融合的“根基”在于治理融合,村社融合发展,事关执政根基,事关乡村振兴,事关全局稳定。要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理顺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加快健全村社机构,完成职责过渡,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能定位与权力责任,切实解决村社融合后凸显出来的问题,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村社治理模式。以村社党委为领导核心,指导村(居)委会及各类村(居)社会组织,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实现对村(居)治理良好秩序。要织密公共管理服务体系,紧盯基层综治管理、公共卫生防疫、历史遗留问题、村级事务管理等问题,优化治理网络,夯实治理基础,强化风险防范,提升公共管理服务能力。新选出的村社班子要自觉做到政治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努力、廉洁上更加自律,不断增强村社发展的“造血”功能,全面推进村社高质量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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