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民俗文化发展与传承的协商建议
发布日期:2021-11- 02浏览次数:字号:[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民俗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岛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是文化洞头的精神底蕴和魅力所在。近年来,我区民俗文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基础支撑薄弱、传承人匮乏、资源转化滞后等问题:

一、海岛民俗文化存在遗失。一是普查工作不全面。我区大范围的民俗文化普查距今已有十几年,时间久远,且上次普查更加注重本岛片区民俗,而对大门镇、鹿西乡等地区民俗文化关注不足,精细化调研工作仍需加强。二是理论研究不深入。尽管近年来,我区开展了文化基因解码等系列工作,启动了闽瓯文化研究,但目前以观察性、记录性研究居多,与先进地区在理论研究的深入性上有一定差距。三是“生态空间”较缺乏。在现代化、城市化冲击下,许多民俗文化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基础遭到破坏,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生态链被改变和破坏。例如,洞头元宵踩街、舞龙等民间民俗活动,就在群众的生活中逐渐淡化。

二、海岛民俗文化人才缺失。一方面,传承人才匮乏。当前,我区民俗文化人才队伍正面临传承人年岁已高,继承者青黄不接的局面,存在传承人失配失衡、年龄结构集中、文化程度参差不齐、难以维持生计等一系列问题。截止目前,我区88个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尚有59个项目无代表性传承人现有代表性传承人仅51人,平均年龄约63岁,文化程度较低另一方面,管理人力量不足。我区原设有正股级事业单位非遗中心,配备全额事业编制2名,但目前非遗中心被并入文保所,相关职能有所弱化,且处于基层一线的街镇文化站无实体性机构及专职工作人员。

三、海岛民俗文化发展受缚。一是资源优势转化滞后。我区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个,省级非遗项目12个,市级非遗项目53,区级非遗项目88个,民俗文化资源较为丰富。但是在资源转化为产业效益、品牌优势上,却蜗行牛步、寥寥无几,“文化创造”能力严重不足,缺乏资源运作,大众认可度不高,难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二是资金支持渠道有限。每年财政资金支持仅有“非遗保护经费”30万,相关民间协会缺乏资金支持。社会资本逐利,往往不愿意涉足投资见效慢的民俗文化项目。同时,对民俗文化从业者也缺乏“非遗贷”、“民俗贷”等相关的资金配套政策支撑。三是社会可见度和影响力不足。当前文化多元发展,信息传播渠道多,辐射范围广,而我区民俗文化宣传内容及方式都较为单一,在运用新媒体平台推广上还有待加强。同时,民俗文化宣传主要集中于妈祖平安节、七夕成人节等民俗节庆日,常态化宣传较为不足。

民俗文化是洞头文化瑰宝,凝聚着海岛的“形”和“魂”。如何进一步擦亮海岛文化名片,让民俗文化在新时代持续传承发展,绽放新光彩,是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为此,建议:

一、强化保护基础支撑。一是建立海岛文化艺术数据库。尽快开展全区性民俗文化普查,提升完善建档工作制定民俗文化保护清单建设综合数据库,濒危项目开展以文字、图片、影像视频等抢救性记录,做到档案化、数字化保存同时,对我区独特的优秀民俗类非遗项目开展提档升级工作,重新包装,深化内涵,补充完善申报资料,努力提升国家和省市级民俗类非遗项目数量。二是深化民俗文化理论研究。对我区有价值的民俗文化开展理论研究,深入挖掘其内在的发生机理、发展和演变过程,丰富内涵,为保护工作提供学术依据,可以通过培养专家型人才、邀请高校民俗学者参与、召开理论研讨会、开展理论研究成果评选、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等方式来达成。三是申报创建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努力提升传承能力,促进民俗文化融入现实生活,增强人们的体验感、参与感。可以借鉴我们目前做得比较好的妈祖平安节、七夕民俗风情节等,来推广其他民俗活动。2020年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升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意见》,建议我区以妈祖或海洋等为关键词,申报创建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对民俗文化开展整体保护,护育文化生态,厚植优秀民俗文化传承发展的土壤。

二、注重人才要素保障。一方面,挖掘和培育传承人才。积极挖掘和培育各类民俗文化传承人、匠人、专家型人才,精选民俗文化项目,精准孵化项目传承人。扶持和包装传承人群,并逐级向上申报认定,补齐梯队建设。鼓励传承人开设民俗培训讲堂、技艺现场交流、对外展览演示等活动,创造老一辈传承人和年轻人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培育后备人才,实现以老带新。拓展学习培训机会,提高传承人群的传承发展能力,为传承人的创业创新提供帮扶。提供政策支持,多层面予以激励补助增强对民俗文化人才的吸引力,例如,海岛振兴特色人才遴选工作中予以适当倾斜。另一方面,强化管理力量。组织面向管理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提升其挖掘、普查、申报及管理等方面业务素养适当充实基层文化组织的人员数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汇集社会性专业协会、组织团体,通过选取精干力量组建民俗发展智囊团,为民俗文化发展提供多元化力量支撑。建立若干支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三、畅通传承发展通道。一是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开展全域性传统工艺大赛、民俗文化主题文创或衍生品设计竞赛和传承人创新作品展,并做好后续落地生产与市场化工作,丰富民俗文化系列产品供给。扶持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民俗文化类的文创企业,打造现象级超级IP,加快形成民俗文化特色产业优势和规模,如东海贝雕等。积极举办和参加省内外重要展览、展示、展演、展销活动,依托相关专业网站设立网络销售平台,提升产品、衍生品的能见度与市场活力。打造民俗文化旅游精品路线,建立综合类民俗文化基地,开办民俗集市、民俗超市、民俗夜市,在抖音平台推出“民俗合伙人”计划,积极构建民俗文化经济生态链。二是拓展资金支持来源。适当增加民俗文化发展和传承相关项目的财政预算,保障带薪学徒、展示展演研究挖掘等项目的经费出台配套资金奖励政策,引导民间和社会资本投入民俗文化发展和传承工作中。能够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民俗及非遗项目给予相应的金融配套政策,例如,推出“非遗贷”、“民俗贷”等产品,以及贷款贴息,带动当地创业创新。三是强化宣传推介力度。常态化展现我区民间故事、传统舞蹈、海岛歌谣、传统美食、传统节日等精品内容,编排民俗文化表演剧目。积极运用宣传片、抖音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媒介手段,面向不同群体宣传民俗文化。鼓励民俗文化项目、民俗元素融入或对接影视、游戏、时尚、健康养生等产业,拓宽受众面,叠加传播力。同时,开展宣传策划,制造热点、爆点、保持一定的传播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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