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政协委员镜头中的洞头”摄影比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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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委会、界别: 为进一步加强政协文化建设,活跃政协工作氛围,让更多委员走进自然,关注民生,激发委员热爱洞头的情感。经研究,决定举办“政协委员镜头中的洞头”摄影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和拍摄内容 凡表现洞头独特的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健康向上题材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力求突出作品的艺术性、观赏性和思想性。 二、参赛对象 区政协委员、我区市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 三、相关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每位作者投稿数量限2幅,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且每组不得超过3幅)。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征集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传播汇聚正能量。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可对照片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赛作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拍摄器材相机、手机皆可。 4、参赛作品截稿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作品报送要求 1、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eg格式电子稿,并命名标注。每幅作品均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命名,同时填写报名表格(见附件),报名表格可从洞头区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2、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4、参赛作品由洞头区政协办公室信息联络科负责收集,联系人:谢小燕,投稿邮箱:48393400@qq.com,电话:63483488。 (三)活动组织要求 各界别要把摄影比赛纳入界别活动计划,认真牵头组织,广泛动员委员参加,适时组织开展采风活动,选送高质量的摄影作品,确保比赛圆满完成。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区政协将邀请有关摄影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及界别组织奖,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出版画册、展览等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本次活动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附:“政协委员镜头中的洞头”摄影比赛作品报名表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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