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洞头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委员联系、更好发挥委员作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1- 23浏览次数:字号:[ ]

 

201519县政协七届第三十六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委员联系、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不断地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保证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委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和水平

1、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协章程及规章制度;学习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技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委员学习培训机制,把委员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专题讲座、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印发学习资料以及组织委员到外地学习考察等多种方式,搞好经常性的培训。

3、做好委员知情工作。组织委员视察考察和参观学习;建立县委、县政府定期向县政协通报情况制度;办好《洞头政协》内刊和县政协网站,进一步拓宽委员知情渠道。

二、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供条件

4、坚持和完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联系委员的制度和接待日制度。通过与委员的重点联系,面对面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沟通,为委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5、充分发挥专委会成员的骨干作用,建立和完善各专委会联系委员制度。通过专委会成员定期走访、联系本界别委员,以及专委会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参加报告会、专题座谈、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同委员的联系,充分发挥各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的主渠道作用。

6完善街道(乡镇)联络组活动制度,积极组织县政协委员参加所在辖区的联络组活动,努力为委员参政议政提供更多的途径。

三、采取多种活动形式,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搭建平台

7组织委员参加县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充分利用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专题议政会、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及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等形式帮助委员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发挥会议在委员履行职能中的主渠道作用。

8组织委员参加县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尽可能多的让委员参加调研、视察、议政、联谊活动,扩大委员参加活动的覆盖面,提高活动的参与率,为充分发挥委员作用提供条件。

9组织委员撰写提案。通过组织委员视察,定期向委员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送有关资料和为委员提供咨询等渠道,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知情服务,做好基础工作,并加强对委员提案的督办和反馈,调动委员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10整理和反映委员的社情民意。进一步健全搜集社情民意网络,畅通反映社情民意渠道,认真办好《社情民意专报》,及时向委员反馈社情民意的办理情况,充分发挥好委员联系面广,信息渠道畅通的优势。

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

11、政协委员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严格遵守履行职责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协商议政、视察调研、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政协组织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管理、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为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制度保证。

12、创建有利于调动委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委员走访制度和委员活动日制度。定期走访委员,开展主题活动,直接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二是宣传典型。对参政议政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的委员,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弘扬委员风采,提高政协委员的社会影响力。三是评比表彰。坚持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政协委员。

13、完善对委员队伍的约束机制。继续落实好《委员工作规则》,不断完善常委、委员的行为规范;建立委员履职情况登记备案和考核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不积极参加政协活动的委员实行届中调整,确保委员自身有责任、有压力,政协队伍有朝气、有活力。

14完善各项保障制度。要按照已有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县政协会议组织、视察调研、车辆安排和委员接待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15维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益。县政协委员因履行政协职能遇到不公正对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县政协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妥善解决,切实维护委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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